校保卫〔2022〕2号
关于印发《广东医科大学关于开展更高水平
“安全文明校园(平安校园)”创建工作
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各部门、单位:
为创建更高水平的“安全文明校园(平安校园)”,根据《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开展更高水平“安全文明校园(平安校园)”创建考评工作的通知》(粤教保〔2022〕2号)精神,进一步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,全面推进创建工作,经校长办公会议、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《广东医科大学关于开展更高水平“安全文明校园(平安校园)”创建工作实施方案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广东医科大学
2022年4月27日
广东医科大学关于开展更高水平“安全文明校园(平安校园)”创建工作实施方案
为创建更高水平的“安全文明校园(平安校园)”,根据《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开展更高水平“安全文明校园(平安校园)” 创建考评工作的通知》(粤教保〔2022〕2号)精神,进一步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,以师生员工安全为宗旨,以政治安全为根本,统筹发展与安全,在“平安校园”创建基础上,进一步提升学校安全防范工作机制、“三防”建设、宣传教育、安全管理等工作水平,建设更高水平“安全文明校园(平安校园)”。
二、工作目标
“十四五”期间,通过开展更高水平“安全文明校园(平安校园)”的创建工作,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,提升学校“三防”建设水平,全面推进学校安全管理现代化建设,推动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。
三、组织领导
成立广东医科大学更高水平“安全文明校园(平安校园)”创建工作领导小组。
组 长:卢景辉
副组长:罗 辉
成 员:卢景辉 向献兵 罗 辉 丁元林 刘新光
邝卫红 曾志嵘 谭 平 赖焱烽
职 责:统筹更高水平“安全文明校园(平安校园)”创建工作,切实解决创建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,明确有关单位(部门)的职责,推动建立更高水平“安全文明校园(平安校园)”的长效机制。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负责督导创建的具体工作。
主 任:罗 辉(兼任)
副主任:陈 凯
成 员:王辉群 杨 丹 唐湘涓 陈 凯 吴柱国
谢培豪 邵积荣 王珠乾 徐 盈 林海文
郭绍波 陈 婷 陈 晓 李子丰 揭新明
李华文 傅骏蕃 王智强 冯锦山 陈晓光
秘 书:林大盛 于健豪 刘怡婷
职 责: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关于更高水平“安全文明校园(平安校园)”创建工作的决策部署;按照任务要求,分解各项工作任务指标,督促检查、协调组织各相关单位(部门)将创建的各项工作落实落细。
各单位(部门)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。
四、工作任务
具体工作任务和工作分工详见附件1。
五、时间安排
2022年至2024年每年接受省委教育工委、省教育厅、省公安厅组织的考评。
(一)自评总结(2023年至2025年,每年1月10日前完成)。各单位、部门每年年初对本单位、部门上一年所负责的更高水平的“安全文明校园(平安校园)”创建工作进行总结,对照任务分工表提交年度自评报告和佐证材料。安全保卫处梳理汇总各单位、部门的自评材料,于1月10日前报省委教育工委、省教育厅安全保卫处。
(二)接受考评(每年2月底前完成)。制定迎接考评方案,接受省委教育工委、省教育厅、省公安厅对学校创建工作的考评。考评方式以书面考评和上级有关部门平时工作掌握为主。考评结果90分以上为优秀,60-89分为合格,60分以下为不合格。
六、工作要求
(一)提高站位。各单位、部门党政负责人是创建更高水平“安全文明校园(平安校园)”具体工作的责任人,要提高站位、尽心尽责,统筹做好本单位、部门创建工作。
(二)建立台帐。各单位、部门根据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帐,及时更新、动态管理,做到登记详细,分类细化,保存完整,有据可查,确保各类台账的完整性和连续性。
(三)落实责任。各单位、部门按照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,明确人员分工,按时间节点实行台账式管理,列表式推进,确保各项工作“到事”、“到人”、“到点”。
(四)协调合作。创建更高水平“安全文明校园(平安校园)”是一项系统工程,各单位、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、密切协作配合,形成合力,确保各项指标、任务圆满完成。
附件:1.广东医科大学创建更高水平 “安全文明校园(平安校园)”任务分工表(2022年度)
2.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开展更高水平 “安全文明校园(平安校园)”创建考评工作的通知(粤教保[2022]2号)
抄送:学校领导,学校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部、党委各部门、工会、
团委,各民主党派,侨联。